国际学院关于补考的通知
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和教育部的相关要求,根据我校办学的具体情况,特制订江西财经大学普通本科课程补考暂行办法。
关于课程补考资格
1、学生在上一学期选了课,并参加期末考试不及格的课程,可参加下一学期初的补考。
2、补考而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补考的课程,不再有补考机会,必须重新学习。
3、一学期申请了缓考的课程,不参加补考。缓考仍安排在下一学期期末考试同期进行。
4、考试违纪以零分记的课程,不得参加补考,必须重新学习。
请各班的符合补考资格的同学在9月7日前速到学院办公室办理补考手续,逾期后果自负。
联系人:程老师 电话:3816418
国际学院
2005年9月1日